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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办吗

2021-03-16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五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到期后自定续期,且不用补交地价。除此之外的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形,需要在年限届满之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一般来说,若不是城市规划的需要,此类申请都是会通过的。

相关法规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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