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十四条规定,哺乳期应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每天可享受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1、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途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工资照发。 2、婴儿满周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 3、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哺乳假与哺乳时间症状较重,每月可给予公假休息1-2天。 4、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5、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哺乳假是指妈妈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在工作日内,每天有两次0.5小时的授乳时间,每天合共1小时,两次可一起用,也可以分开用。每天1个小时的哺乳假视为工作时间,工资不会减少正常发放,而且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由于哺乳假的时间比较零碎,很多妈妈不知道该怎么用,如果公司离家比较远的话,可以将每天的哺乳假分开用,例如午休时间提前半小时回家,晚上下班后再提前办小时回家,夜间多喂几次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