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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逃税处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逃税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
个人所得税逃税处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逃税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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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如下: 1、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习惯性居住,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 2、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下面具体介绍一下个人所得税属于地税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 1、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2、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 5、资源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7、房产税, 8、车船税, 9、印花税, 10、屠宰税,(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11、农牧业税, 12、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3、耕地占用税, 14、契税, 15、筵席税, 16、土地增值税。 17.地方教育附加
个人所得税是指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获取所得的个人缴纳的一种税。依照法律规定,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纳税人)是: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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