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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问得不具体,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如果以前是丈夫的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结婚后写了协议,说有妻子一半。有无法律效力就要看是否办理过户登记了。如果已经把户主的名字变更为丈夫和妻子两人的名字,是有妻子一半产权的,如果没有过户,实际上房子还是丈夫的,妻子没份。当然,如果在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了家庭收入来偿还房子的月供,那么偿还的部分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妻子可以主张一半。例如婚后每年月供1万元,结婚10年后,已经供了10万元,那么在划分财产时应当认为其中5万元是妻子支付的,离婚的是要要求分割这10万元,妻子可以得到5万元。
首先公证的不是你爷爷的遗嘱,而是你奶奶的赠与合同。你爷爷家的老房子原来属于你爷爷和奶奶共同所有,你爷爷死后,你爷爷所有的一半房产就可以作为遗产由其配偶和其子女继承,有权继承的有你奶奶、你爸爸、你姑姑和你的叔叔四人,你奶奶公证将她应继承的八分之一的部分房产和她所有的一半房产给你爸爸是赠与行为,你奶奶无权将你叔叔和姑姑有权继承的部分房产赠与你爸爸。对于赠与是以交付作为生效条件,在实际交付之前是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房产的交付是以变更房产的所有权人作为标志的。也就是说,当你爷爷的老房子没有过户给你爸爸,你奶奶的赠与行为就没有生效,就可以随时撤销。因此你奶奶反悔不给你们老房子是合法的。但是,你们仍可以要求代位继承你爸爸原来有权继承的八分之一的部分房产。
您所买的单位房不管在您买之前是否办理过房产证,只是产权是单位的,过户给您就应该归类为房改房。其房改手续由单位到房产主管部门办理,房产证则由单位与买房人共同到房产局办理。房改房是没有契税的,只有办理房产证的手续费。至于您说的是否应该由个人交款,这要看您与单位之间是怎么约定的,如果说好您交款多少其中包括办理房证的费用那您就不用再交其它的,如果只说交房款那办理房证的费用单位有权让您交付。关于土地证的办理手续及费用不太了解无法回答。我就是做2手房的。告诉您公证不保险,最好过户,费用的承担就看您当初和卖方的合同是怎么签的,是卖方实收呢还是各付或是您实付。为什么说公证不保险呢?因为说我国的不动产的有效凭证是产权证,而您买的房子目前还在别人名下,就算您现在公证了,但公证的法律效力是有时效的,再说只要卖方在公证给您后,如果再公证给了别人,那您的那份公证就没有用了哦。且您的钱已经过了一大部分,到时候卖方不履约,那您就被动了,因为您们签的合同是在卖方没有取得产权的情况下签的,不合法。您现在想不买吧,那您会跟被动,卖方说您违约,扣您的钱怎么办,或说钱会还您,但现在没钱,等有钱再还。您说是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赶紧过户,虽然可能会多花点钱,但您会很安心的!当时房价是怎么谈的,是他是得净价还是包括给您办证过户的价格,如果是包含办证的话,应该房主交付,在交易房屋的时候代理合同上应该有说明的。答案补充那您要他帮您把证办了,再给尾款给他撒,现在还没有过户吗?答案补充做了公证的没有?答案补充那等于说现在您把钱大多都给他了,房子还不是您的,这做公证没多大用,没有两证就没有依据,他还是可以拿去交易有没有两证答案补充什么都没办好就交钱?没交钱前您可以要求房主补办,现在您交钱了就变您交付了.您确实是急了些.答案补充跟房主协商没有?是我的话早就去公证了.因为这本应该是房主的责任.房主应该缴纳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费用。应该立即到公证处公证我搞房产测绘的,有什么事找我吧!卖方办理产权证的费用应该由卖方承担,卖方这套房子应该是房改购房取得,各地对于房改房再上市的政策不太一样,有的没时间限制,有的地方限制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您可以去当地房管部门咨询一下。对于不能上市的房屋,双方私下交易是没有保障的,即使是经过公证处公证的也是没用的,如果将来卖方反悔,照样可以以合同不合法为由起诉解除合同的,您最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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