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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
无劳动能力的认定是: 1、肝、胆、胰腺、食道等恶性程度高的肿瘤,经确诊即可定为无劳动能力。 2、肺癌除原位癌外。 3、消化道、乳腺、泌尿、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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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能力的认定是: 1、肝、胆、胰腺、食道等恶性程度高的肿瘤,经确诊即可定为无劳动能力。 2、肺癌除原位癌外。 3、消化道、乳腺、泌尿、妇科、五官科等系统的恶性肿瘤分期为二期以上的。 4、甲状腺癌、皮肤基底细胞癌以及肿瘤分期不能确定的其他恶性肿瘤有转移或复发的。 5、对心血管疾病和冠心病患者而言,将以治疗后是否遗留症状、是否完全重建和是否发生再狭窄作为判定基准。《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规定,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可以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该鉴定结论为依据判定。
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从工资领取单上找,或者是从企业签到簿上找,或者是人证方面找,最好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事实进行监察取证并进行处罚。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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