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可以参加村委会选举,被判处缓刑的人如果未剥夺政治权利能参加村委会选举,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在缓刑期间是否可以竞选村主任,要根据具体的罪名来确定,不能根据缓刑判断是否有权参加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因此是否可以参加竞选村主任需要根据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来判断的,缓刑不能作为判断标准。
一、如果一并判处了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就丧失了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如果是刑缓刑(看样子不是这种情况)或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均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刑绶刑的好像行使有点不现实,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情况可以竞选,但是会有一定的阻碍。我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830人已浏览
1,109人已浏览
1,4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