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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征收社会抚养费程序:……(四)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机关在收到社会抚养费时,必须同时向当事人出具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按省财政厅统一格式印制的行...
现在社会抚养费收据是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接到办事处作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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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证明你确实已经缴纳了社会抚养费,而且如果要申请复议什么的,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先保存下来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不用发票,而是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免税的。是有正式票据的,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上面应加盖财政局的公章。否则就是不合法的票据。
1、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2、如果一次性缴清,夫妻双方可分别按3倍征收;如果是分期分批缴交,则分别按4倍征收; 3、由于丈夫不是本地户口,我们只收取女方单方的社会抚养费。根据南雄市统计股提供的数据,我市2010年农村人均纯收入为5956元; 4、社会抚养费由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决定,具体工作由所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执行,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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