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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去的国家因为没有建交,如下: 非洲6个:乍得、马拉维、斯威士兰、冈比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布基纳法索。 拉丁美洲12个:多米尼加、巴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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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身份特征办理签证时,需要单位领导同意和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证明的,而且要向纪委报备。而且一般涉密岗位是不允许出国的。我们这,办签证,需要县局所有局长政委签字同意,还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证明,分局领导签字,并且向纪委报备。签证出来后,需要交纪委,假请下来后,带着单位的证明和局长政委的同意签字去领取。
第一.德国拥有完善的交通法规,交通参与者也较为自觉。德国的交通法规非常完善,基本上没有空子可钻。德国的驾照考试要求也比较高,实际道路学习实践时间长,几乎所有实践课都在常规公路上进行。德国高速公路一般有3-4条车道,最左边为高速车道,同时也是超车道,普通车辆在高速车道完成超车以后都会向右变道到次高速车道行驶,只有一直高速行驶的车辆保持在高速车道行驶。而且正常情况下是不能从右侧超车的。大型汽车和低速汽车都会自觉的在最右侧车道行驶。这也从根源让驾驶员更靠谱。 第二.德国人遵守秩序的精神深入骨髓,因此不是没有限速,而是政府和高速交通管理部门把限速的上限权力交给德国民众,德国司机会作出恰当的选择,从而保证效率和安全的统一。当然德国人也有不守规矩的,并不是所有在德国开车的人都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女职工怀孕期保护包括以下几种: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谓“夜班劳动”一般系指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从事劳动或工作。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3)作业场所放射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8)《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十条规定:“妊娠满7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根据妊娠期的不同情况作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2个半月。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12周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4、已婚待孕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还对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规定,已婚待孕女职工不得从事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至第四级的作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要求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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