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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备内容,合同应当写明标的物的基本信息、标的物的价款、交付使用标的物的条件和日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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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条款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需要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以合理的方式提醒另一方注意格式条款。
工程合同有三部分!1、合同协议书!2、通过合同条款。3、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一般是相关部门的合同示范文本是固定的部分。如果你觉得通用条款中的内容不合适;要修改的话就要从专用条款中修改。有时通用条款中同一事项会有几种约定你要在专用条款中确定采用哪种方式! 专用条款中还有一些对通过条款的补充,主要的东西一般有付款的方式,违约责任等
格式免责条款的有效性和适用性的审查应从两个方面把握:从程序上看,提供格式免责条款的方是否履行了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未提示和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的内容的,免责条款对合同对方没有效力。 从实体上看,免责条款首先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其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得免除自己的责任义务,增加对方的责任义务,排除对方应依法享有的主要权利。第三,如果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应当对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进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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