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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实际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精神正常,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则不需要其父母予以赔偿,如果该犯罪嫌疑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则其父母有...
不会的,父母债务不会执行子女财产的,如果人民法院要强制执行,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被执行人子女财产不可以执行,这是违法的。但如果父母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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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因此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债主)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父母还钱,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在子女活着的情况下“子债父还”的说法在法律上是讲不通的。 如果这个成年子女死了,这就涉及到遗产的问题,继承人要清偿这个死去的成年子女的债务。但在数额上以死去的成年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不还,法律上没有单纯的“父债子偿”,家庭关系不会直接导致家庭成员债务的共同承担。除非特殊情况:1、你有很明确的证据证明,他和他的子女间财产是共同的,共同拥有家庭财产、享有债权、承担债务;2、虽然他们经济独立,但是你能证明他私下将不法财产给了他女儿,可以追回。3、他子女自愿偿还;4、他死后其女儿概括继承他的遗产,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外偿还债务,超出部分仍不予承担。
1、如果儿子属于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父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属于成年人的,由其本人财产进行赔偿。 2、《民法典》第133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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