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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一方实施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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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情况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名义借款,原则上是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是个人债务,或者债权人知道债务人与配偶之间有个人债务各自承担的夫妻财产约定。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是商业资金周转贷款,用于家庭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应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钱结婚是否算共同债务,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再办酒席的,那么借来结婚的钱就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先办席再领证的,借来结婚的钱就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成立要以夫妻关系为基础,然后再看是否是给予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而举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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