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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针对性,要针对指控的主要证据进行辩驳。 2、在法庭调查时埋下伏笔,到法庭辩护时引爆炸弹。 3、抓住公诉人的错误逻辑,适当引导,带他到阴...
1、有针对性,要针对指控的主要证据进行辩驳。2、在法庭调查时埋下伏笔,到法庭辩护时引爆炸弹。3、抓住公诉人的错误逻辑,适当引导,带他到阴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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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问题的处理,一般是这样的。即评估现在所做的工作量的价值(剔除需要维修或者返工的部分,以及返工的费用、材料等),由业主予以支付;至于是否需要买下全部的沙及水泥,则看约定,以及沙与水泥的质量如何(墙体离开,有可能为水泥质量问题),若质量OK,且数量适当,可以接受。 对于装修队给你们造成的损失,可以由装修队赔偿。 总而言之,这种问题的处理,走法律途径是可以,但是麻烦点。
所谓程序性违法,主要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程序,侵犯了公民的诉讼权利,情节严重的违法性行为。 1、主体限定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为程序的意义主要在于通对国家权力的制约、规范,使侦查、起诉、审判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则处理刑事案件。 2、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程序,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在各个阶段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明确具体的法律程序是公检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国家职权的基础,也是对公检法行使职权的要求。 3、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诉讼权利。 4、在程度上要求情节严重。对于轻微的违反程序性规定的行为如果对于公民权利的侵害轻微或是没有影响则在衡量司法效率的基础上不予追究。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被劳动教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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