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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增资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增资行为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的;以及增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的;或者恶意串通,损害...
增资行为的无效情形如下: 一、增资行为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的。 二、公司增资扩股未实缴对股权质押人造成损害的。 三、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在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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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行为的无效情形如下: 一、增资行为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的。 二、公司增资扩股未实缴对股权质押人造成损害的。 三、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尚未缴足的。 四、增资行为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的。 五、增资扩股合同被依法撤销的。
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 1、增加票面价值 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 2、增加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 3、发行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份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情况下,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preemptiveright)。 4、债转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成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可能导致增资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增资行为无效;2、公司增资扩股未实缴对股权质押人造成损害的,增资无效;3、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增资;4、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对应的增资部分无效;5、《增资扩股合同》被撤销后,增资决议相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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