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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总行应对其分支机构拆出拆入资金、向人民银行借款和再贴现的数额、期限做出明确规定,并将规定抄报人民银行总行和抄送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人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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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总量控制,比例管理,分类指导,市场融通。总量控制,系指人民银行主要运用间接的、经济的手段,控制货币发行、基础货币、信贷规模以及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总量,以保证货币信贷的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比例管理,系指规融机构的资产与负债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以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分类指导,系指在统一的货币政策下,对不同的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实施有区别的管理方法。市场融通,系指人民银行主要通过市场来促使信贷资金的合理配置。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市场融通资金,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管理,包括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信贷资金管理和保险公司有偿资金运用、邮政储蓄机构的资金运用管理。
金融机构必须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信贷资金统计报告制度;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若干专业统计报表,并报人民银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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