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直都可以办的,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
有关部门办理下列事项时应当核查申请人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一)公安部门办理出生入户登记;(二)公安部门办理已生育、已怀孕人员入户手续;(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材料 (一)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二)全家户口本; (三)女方为广东省户籍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非广东省户籍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市外迁户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四)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已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现居住地(未居住深圳)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未育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五)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 2.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 3.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办理收养子女随迁的,还应提供《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 4.其他情况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 符合政策再生育但未取得再生育证明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六)子女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 (七)政策外生育的,提供按男女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1、《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 2、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页;符合下列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可以免于提交相应的户口页: 3、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或者有离婚史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 4、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5、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准予再生育证明; 6、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等相关材料;属于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其他特殊情形的,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相关情况证明; 7、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或者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同时提交另一方的相关材料; 8、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三)索取、收受贿赂的;(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六)不按照规定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7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414人已浏览
4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