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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
协议人:男 xxxx年xx月出生身份身份证号协议人:女 xxxx年xx月出生身份身份证号协议主题:增加子女抚养费协议时间 xxxx年xx月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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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抚养费的离婚协议书 甲方:__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__族,住_____.身份证号:_____. 乙方:____,女,__年__月__日出生,__族,住_____.身份证号:_____. 甲、乙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__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____.婚后于__年__月__日生育女/子__名.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女儿/儿子___由甲方抚养,随同甲方生活,抚养费由甲方全部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抚养费。 2、乙方每个月可以在不影响女儿/儿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女儿/儿子___次,但应提前通知女方,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女儿/儿子共同生活__天,寒暑假可以共同生活__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女儿/儿子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 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元给乙方; 2、房屋: (1)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住房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住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____万元,现值人民币____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甲方为主贷人贷款____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____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____万元,首付款来源于______.现协商该套房产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自离婚之日起配合乙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平均承担。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甲方不予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乙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甲方必须赔付乙方____万元; (3)办理完相关变更手续后,甲方应将原按揭合同的每月应交款项在每 月____日前足额向乙方缴交,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 的____%支付逾期违约金; (4)房内物品和归甲方所有。 3、汽车: 夫妻婚后购买的__号__牌小型家用轿车归甲方所有。 4、其他财产: 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和债务,如任何一方对外负有债权的,无论何时发现,另一方均有权平分;如对外负有债务的,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双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均没有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一方违反该承诺,隐匿或转移共同财产,则另一方不仅有权全额获得被隐匿或转移的财产,同时还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与所隐匿或转移财产相等数额的赔偿。 六、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____元。 七、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甲方):____女方(乙方):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离婚时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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