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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不可以买断,所以国家也没有关于土地买断价格的规定。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
土地不能买断,国家对土地买断价格没有规定。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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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用耕地的时候,土地补偿费按照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10倍来进行补偿计算。 (2)征用养殖鱼塘的时候,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8倍来进行计算。 (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的时候,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12倍来进行计算; (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时候,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来进行计算; (5)征用未利用地的时候,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5倍来进行计算; (6)征用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时候,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来进行计算。《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个人、企业只有使用权。根据《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出租宗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用途、租赁期限、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租金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土地租金标准调整的时间和调整幅度、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等。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注明“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看具体政策,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地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都比较的关心的一个问题,其实很多的人关心征地问题主要关注的还是征地补偿的问题了,毕竟征地补偿关心着不少人的往后日常生活,对于大家都比较关心的征地补偿的问题国家也是有一些规定的,那么征地标准到底是什么样的,一般来说征收土地多少一亩?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被2篇案例引用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不少人对征地补偿的问题有很多的疑问,常会问一般来说征收土地多少一亩,其实对于征地补偿的标准的问题,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的标准都是不太一样的,而且国家对于征地补偿的标准的问题也同样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都是需要各省市的政府来自己进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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