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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的问题黑龙江省工伤停薪工资有谁发放呢,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根据相关政策,计算后,2019年支付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养老金,去年省职工平均工资55740元,去年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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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员,都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金额,调整的幅度是在2016年的基础上平均上调6.5%,不顾什么时候发放,都从2016年1月份起补发。上海市已经于2016年6月15日发放到位,北京市已经在8月31日发放到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经在2016年6月底之前把实施细则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后,最迟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发放到位,从2016年1月份起补发。黑龙江省也不例外。据已经公布实施细则的省份资料,公司退休人员的事实上上调水准大体为7%至7.5%。
依据《黑龙江省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改革办法》第二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为:(一)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65%发给;(二)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7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85%发给。第三条职工病休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为:(一)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70%发给。
黑龙江省统计局: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首破两万元 2008年,黑龙江省将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和进一步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工作重点,切实提高职工工资性收入,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3046元,首次突破2万元。这是记者从黑龙江省统计局获悉的。 据分析,黑龙江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较大的主要因素:一是部分市(地)补发阳光工资,如鸡西、大兴安岭等平均每个职工增加300元,牡丹江市进行车改,职工最低每月增加200元。二是由于调整了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将工资较低的私营单位劳动工资另行统计。三是关、停、破产的企业基本是工资水平较低的单位,这部分企业职工月工资平均都在200元到500元不等,这些单位的减少抬高了平均工资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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