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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吗”这个问题。一、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存款。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存款部门应当按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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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存放标的物。 债务人依法拍卖标的物或者标的物,变卖所得价款交付存款部门时,存款成立。存款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已在存款范围内交付标的物。 存款是指债权人因债权人原因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存款机关,消除债务的制度。 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是存款人;债权人是存款人;交付的标的物是存款人;国家设立并保管存款的机关是存款人。 随着存款制度的建立,债务人可以及时结清债务关系,避免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合同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交付标的物的,可以提存。所谓提存是指由于合同权利人的关系,义务人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时,义务人将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而使合同终止的一种法律行为。提存是保护债务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制度。合同到期后,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或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等,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就可以通过提存的方式来免除自己对标的物承担的保管责任,避免承担意外损失的风险。自提存之日起,不论债权人是否提取标的物,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都将终止。
债务人依法存储目标物是指债务人依法拍卖目标物或目标物,销售所得价格交给存款部门时,存款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存款是指债权人无法将合同目标物交给存款机构,债务人将该目标物交给存款机构消除债务的制度。 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 建立存款制度,使债务人立即结束债务关系,避免延期履行的新债务,有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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