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五日,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第二日起计算。第一百八十条被...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五日,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第二日起计算。第一百八十条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一百八十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上诉期限为十天,包括节假日。最后一天如果是节假日,可以顺延。《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从收到判决书的 第二天开始计算十五天,如果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则顺延到节假日后的 第一天。举例说明,一审判决书是4月16日送达给原告的,则原告的上诉期从17日开始计算,第15天是5月1日,上诉期原本应当是截止到5月1日,5月2日上诉则超过上诉期。但因5月1日是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到假期后的 第一天,如果放假到5月5日止,那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就是5月6日,5月7日即属于超过上诉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465人已浏览
2,007人已浏览
5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