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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工伤改如何索赔索赔的程序有哪些下文为你介绍。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2.工...
1、工伤报告程序; 2、工伤认定程序; 3、工伤鉴定程序; 4、协商赔偿程序; 5、劳动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 7、执行程序; 8、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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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工伤改如何索赔索赔的程序有哪些下文为你介绍。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2.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按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4.工伤的等级一定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说了才算,虽然按参考标准,可以初步判断为七至十级,但不能直接应用作为依据产生效力,所以要准确确定是几级,还是要通过鉴定鉴定。 5.工伤期间的医疗费是肯定要致支付的,其它待遇和赔偿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执行: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上述合法要求,可先依法与公司协商,如果不给,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公司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人力成本。索赔费用中的劳动力成本部分包括:劳动力成本是指完成合同以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劳动力成本。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劳动效率降低,劳动力成本增加;法定劳动力成本增加,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成本和工资增加。(2)材料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材料费部分包括:由于索赔事项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费用。(3)施工机械使用费。索赔费用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用部分包括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用的非施工部门责任的工作效率下降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用的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原因导致机械停止的工作费用。(4)转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赔费。分包人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款总额以内。(五)工地管理费用。工地管理费是指施工单位完成额外的工程,索赔事项的工作和延长工期的工地管理费,但是如果向一部分工人索取工程损失,由于其他工程还在进行,可能不会计算工地管理费。(6)利息。索赔费用中的利息部分包括延迟支付利息的工程变更的工程延迟增加投资利息的索赔金利息错误扣除的利息。这些利息的具体利率,有这样几种规定;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7)总部管理费。主要指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8)利润。由于工程范围的变化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以列入利润。索赔利润的金额计算通常与原报价中的利润率一致,即在直接费用的基础上增加原报价中的利润率,作为该索赔的利润。
工伤死亡索赔流程是: 1、参保单位持死亡证明到社保收缴部门办理死亡减员; 2、参保单位携带工伤认定书、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到支付部门申请工亡职工待遇; 3、经办人审核无误后办理工伤登记,进行业务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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