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为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请求赔偿精神损失?

2022-1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