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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第四项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遗嘱...
1、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如果您和其他继承人对于继承的财产有明确的划分,可以不需要公证。但是由于每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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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于继承公证是否有属地规定,可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对于您所提出的继承遗产必须到房产公证处公证吗,不一定,如果继承人在外地,放弃继承的话,在当地就可以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无法亲自到场,可以办理公证委托书。 公证要出费用的,如果能够协商好,也可以办理比如房产过户。
涉外遗产继承公证,因为继承的当中涉及到涉外的因素,情况会比较复杂。因此,在办理公证的时候难度也较大,适用的法律关系也相对较为复杂。在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前提下,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出具书则应当以便于适用为原则,不拘泥于一定的格式。而且涉外继承公证应当由司法部批准的,具备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资质的公证处和公证员来办理。因为涉及的情况太过复杂,而且还需要考虑我国与外国是否订立有相关的条约、协定等等。不同的个案会有不同的要求,所提供的材料也不尽相同。因此,如果需要办理涉外遗产公证的话,最好还是直接到公证部门进行咨询更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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