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在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
1、首先应当明确,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发工资,只有按股份获取收益的权利; 2、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任职,则是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甲方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股东,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出资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出资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主张权利。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六、公司需要变更股东时,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此产生的劳务费用。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签字,见证后生效。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名义股东和实际股东的区别就在于他们是否享受股权带来的权益,对股权是否具有实际支配权。 名义股东只是代为行使股东权利,他作出的意思表示应当按照实际股东的指示来进行。 对于股东义务,应当由实际股东承担。但是如果因为名义股东违背了实际股东的意思表示,作出了对权利的处分,那么因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名义股东承担。
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的人就是实际出资人,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签订协议,约定投资收益由实际出资人享有的人就是名义股东,即名义上的出资人,其实质为挂名股东。实际出资人就是真正的股东。《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2人已浏览
706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8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