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正确,二审结束后是向高院申诉,但是申诉成功机率很低,如果你仅仅是对财产分配感觉不太合理,建议你还是不要走申诉程序了,意义不大,如果你有财产没...
一、夫妻个人财产不得分割。二、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男女平等和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位朋友,如果有特殊事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有关离婚财产纠纷二审改判机会可以强制执行吗的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望您满意。 1、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应当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2、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将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时,不受申请执行时间的限制。 3、综上,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款是否能够强制执行到位,取得于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没有财产或者法院无法查询到财产,案件将无法获得执行。
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在处理之前,应当作出如下理解:一、对“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范围不宜作狭义理解。虽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对双方具有实体法意义上的拘束力,但其财产部分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这也是法律未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不得凭此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原因。人民法院对此协议仍可以审查,不能将双方在协议中的约定绝对化,如果发现协议中有违法之处(如双方约定将他人财产或某淫秽物品为一方所有),法院仍可予以变更、撤销甚至追缴。现乙之诉讼标的虽有两项在协议中已作约定,但后来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又就此财产发生争议的,此财产仍应视为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人民法院应按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进行审理。二、将“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定义为离婚协议中未作过处理的财产无法律依据。目前,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因对财产、子女抚养引起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直接由有关法院依法受理”。除此,无其他更为具体的规定。实践中虽有人主张此财产定义为协议之外的财产,这只是一种认识问题,其实并无明确的法理依据。也就是说,当事人对所有财产的争议,仍然享有诉权。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子女抚养部分仅体现协议双方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此不予审查或仅作浮浅之形式审查,故该部分未得国家公权力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应享有诉权,至于实体上能否胜诉则另当别论。所以,即使是在协议中已有过约定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应作为夫妻登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夫妻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当事人离婚时未分割婚姻关系期间的财产;当事人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时发生的纠纷;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后的纠纷;其他法律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869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