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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解释》 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起诉,应...
按照法律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立案后5天内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给对方当事人15日答辩期,期满后即可开庭,3个月内结案;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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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只讲一般情况下的时限 一审--------- 民事: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刑事:20天普通程序1个月 民事: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刑事: 1、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从立案到开庭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立案以后要经历一下几个步骤就可以开庭。 1、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组成合议庭。 3、调解。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4、通知开庭
一、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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