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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户口转农村户口问题: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因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甚至同一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市、县、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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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家也是农村居民,女方家庭应该分有田地承包。另外,对于未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且在新落户的地方未获得承包地的男方,原村集体是否可以收回承包地,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但个人认为,作为农户有权获得承包地,原村集体在你在新居住地未获得承包地的情况,收回你原有承包地侵犯你获得承包地的权利,应为不合法。
居民家庭户口只是户口分类,不能判断是农业还是非农业。目前,户口簿的类型分为集体户口和家庭户口。一般情况下,公民有固定财产时办理的户口簿是家庭户口,没有具体财产将户口挂在公司或派出所时,公民属于集体户口,户口簿的分类不能显示公民的具体户口性质。由于各地区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同样分类为居民户口的,公民户口性质查询要求公民携带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需携带相关单位证明),身份证原件要求户籍部门查询,户籍部门人员会通过查询公民户籍底册查询公民最原始的户籍性质。
是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当事人是不能享受到该待遇的: 1、当事人的户口属于“非农业”居民的性质的,不属于户口所在地(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原则上来说,不能参与该集体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3、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标准,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主任等,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办理依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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