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归个人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它是集体的。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权。依法使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依法登记的房屋受法律保护。《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属于村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集体经营管理;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或出租。实施村镇规划,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者应当服从。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5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527人已浏览
4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