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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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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团伙盗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1、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2、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是该盗窃团伙的组织,领导,策划与指挥者,应对整个团伙所盗金额总额和该团伙所实施的盗窃总次数承担刑事责任,除此以外的其他主犯或者从犯,应当只对自己所参与的盗窃次数和盗窃金额承担刑事责任。盗窃金额和盗窃次数都对量刑产生影响。是否适用缓刑不考虑户籍。只考虑犯罪种类和犯罪情节。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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