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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抵扣手续不受原本的期限规定限制。 2、法律依据;《国家税务...
增值税专用发票扣除的最新规定是:国家取消增值税扣除凭证的认证和确认期。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程序不受原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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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里的“抵扣”是指进项销项税额可以相互抵减。举例说明一下。 比如:你公司销售商品100元,按照现在规定增值税率是16%,那么增值税额是16元,这16元增值税是你在申报纳税时需要交纳的增值税税额。这部分增值税额叫销项税额 这件商品的进货价格是50元,那么同样你的供应商也会给你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同样16%,税额就是50×16%=8元这部分增值税额叫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相互抵减,最终我们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是8元(16-8)。
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1、证明条件税法规定的减税证明书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证明书、免税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部分实施营业改革增加地区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购买增值税控制系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扣除。2、时间条件一般纳税人申请扣除的防伪税控制系统发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需要认证扣除的发票,必须在该专用发票发行日起180天以内认证。否则,就不会扣除纳税额。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3、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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