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处罚有以下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领导组织传销罪情节严重如下 第一条 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通过支付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取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形成层次,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返利依据,引诱或胁迫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30人以上,三级以上的,应当向组织者和领导者提起诉讼。本文所指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发挥组织和领导作用的发起者、决策者和操纵者,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策划、指挥、安排和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的实施中发挥关键作用的人员。
是的。 参见如下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