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分公司不能划分股权,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一般不具备股权结构。 2.《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
首先,绝对控股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即67%合伙人占18%团队股权保留15%;该模型适用于创始人投资最多、能力最强的情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解散股份的划分应当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等费用的之后进行,按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按照出资额、技术和智慧成果、经验和资历的丰富度、对公司未来成长的贡献、获取资源的能力、来进行权衡的。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股份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每股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以股票的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出具的证明股东持有股份的证明。《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发行股份应当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股份应当具有同等的权利。同类股票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的股份应当支付相同的价格。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行的股份可以是记名股票或者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份为记名股票,并记录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以代表人的名义设立户名或者记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53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1,436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