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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签订时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一、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资格审查 商品房买卖属于不动产买卖,因其涉及金额较大,对于买方来讲,风险较大。因此对房...
在经历前期考察再综合了自身条件之后就进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阶段。在签购房合同时,因为购房者和买房者之间在专业信息上面的不对等,因此购房者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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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装修部分的报价要清清楚楚楼市惨淡时,精装修就成了白送的增值服务;市场火爆时,精装修又成了涨价的理由,不难看出,许多楼盘已经将精装修作为了最好的价格控制器,运用自如。精装修楼盘对于装修部分的计价比较复杂,有的楼盘房价款已经包含全部精装修费用。有些楼盘立项审批时本是毛坯房,因销售不力而改成精装房出售,部分已签合同的业主只能将装修价格剥离出房价单独计算。因此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应注意到房屋价款的组成不应是简单的普通房屋价钱和精装修的费用相加,还要看清补充协议中是否有重叠的项目和收费。二、约定严格的装修标准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往往有“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建议购房者,应在补充协议中就所购房屋(室内、室外)所有装修项目名称、涂料、板材等建材的品牌、价格标准或相应的档次、颜色、规格、施工工艺、装修布局以及装修公司的资质和装修图纸等给予明确记载。对于以什么标准进行验收、由谁进行验收以及验收程序等问题,也应在补充协议中约定。此外商家承诺给予安装的家用电器、卫生洁具的品牌和价位也要明确,并约定保修责任和期限,这样即使出现问题也有据可依。特别提醒,消费者千万不要图省事,就在补充协议中简单地签"精装修标准与样板间一样"的条款,这样会出现如果样板间拆除后,消费者无法取证的问题。三、精装房“违规”的处理方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违反装饰、装修标准约定的情况处理方式一般有粻订纲寡蕺干告吮梗经两种:一种是"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如选择第一种,那一定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各种装饰、装修及设备的价格标准,避免一旦发生争议,购房者没有合同依据。如果选择双方约定,除对装饰装修及设备价值的约定要详尽外,一定要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在购房前要了解房产公司的信誉和开发项目的基本情况,还要了解开发公司合同约定的详细内容,约定内容不详细的,应要求开发企业在补充协议中进行补充。四、合同中要明确质量验收标准验收标准、验收主体以及验收程序等,应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首先,要明确工程适用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其次,最好在合同中约定,要求开发商最后出具合法监理公司的报告。开发商有样板间或其他样品的,可以对其进行拍照,作为合同的其他附件。五、合同中要明确竣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目前国家颁布了"十种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以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这些标准以及规范是强制执行的行业法规,所以必须在合同补充协议中有所体现。首先是开发商购买的材料必须符合上述标准的要求,不能超标;其次是工程竣工以后开发商应该根据国家标准请权威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六、合同中要明确保修责任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明房屋装修的责任方属于开发商,房屋出现问题后应由开发商负责。约定各装修项目保修时间及责任主体,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但这不包括屋内设备保修。屋内设备只能按《产品质量法》来保护,按产品质量法规定,设备的保修由生产商承担,保修期从出售之日起计算。而购房者拿到房产钥匙时,可能就过了设备的保修期。所以为保护购房者利益应约定设备保修期,装修工程保修期和房屋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房屋入住时起算,保修责任由开发商及装修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签订二手房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1、注意房价审核; 二、注意写清税费负担; 3、注意解决争议的方法; 4、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5、注意签名和联系方式。
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意的细节问题 1、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并要对合同进行公证,确认其法律效力。 2、使用规范的示范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因此建议消费者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就有充分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完全平等的协商。 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同时预售方必须是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要核对一下卖方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购房者在建筑面积约定时仅仅用多退少补,按实结算来约定面积问题时容易产生纠纷。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也要将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填上。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规,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可以不承担增加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将建筑面积减少部分的价款退还购房者。 5、买期房要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交付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为避免处于尴尬法律状态,购房者不能接受未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6、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补充协议通常由开发商起草,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9、注意约定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消费者在约定时要注意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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