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农村宅基地过户给女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4-12-13
农村宅基地过户给女儿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1. 子女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户口没有外迁出去,是农村户口而不是居民户口;2. 如果子女户口外迁到城市,属于居民户口,即使存在直系亲属的关系,农村宅基地也是不能转让给其子女的。 农村宅基地转让给子女的条件与上述条件类似,但还需满足:3. 子女应为本村农业户籍;4. 农村村民符合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条件。 此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时,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最后,宅基地的过户需满足本村农业户籍的条件,并且应符合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条件。不符合这些条件或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