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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3月1日施行)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
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办证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之后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对房屋进行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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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当地房屋登记部门;在登记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核算面积好记载在登记簿上。
房地产登记的登记流程是: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和权籍调查;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审核;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批准将登记事项记录在登记簿上;到房地产登记窗口领取房地产登记证。
、不动产登记程序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二、不动产登记范围 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 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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