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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假币不应继续使用,应立即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应向假币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收缴的假币不...
这属于不当得利,如数额巨大,拒不返还的,涉嫌违法犯罪。我国《民法》规定的不当得利有以下方面的特征: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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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派出所报警。 《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到派出所报警。 《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收到假币后可以报警,将使用假币的分子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3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构不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将于200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伪造、变造人民币的没收、收缴权限及程序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持有伪造、变造人民币,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人民币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理财投资规划 第二,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发现伪造、变造人民币,应予没收,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登记造册; 第三,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人民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并向持有人出具收缴凭证。 第四,对没收的人民币的真伪有异议的,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鉴定。银行应当无偿提供鉴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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