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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65岁,没住院,轻伤,应赔付哪些费用?

2022-07-05
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人损失、护理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其赔偿项目以及计算标准等,在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至第35条、后续治疗费、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包括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有明确的规定。你可以根据伤残鉴定情况,自己先简单计算一下。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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