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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处理交通事故纠纷1、调解:公安部门调解2、诉讼:如果调解不成则诉讼解决诉讼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
交通事-故争议应当合理合法的解决,对交通事-故赔偿存在争议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而故意闹-事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依据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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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肇事司机,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以免因报案不及时而被保险公司作为不予理赔的理由。不管是肇事司机还是受害人,都应妥善保管各种发票,如急救费发票、医疗费发票、护理费发票、伙食补助费发票、营养费发票、亲属处理交通事故所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发票、交通费发票和鉴定费发票等,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依据。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参加第三方责任险的车主,无论是到交警部门还是法院诉讼,对于受害人主张的赔偿金额,都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不得直接支付受害人的各种损失。如无保险公司的参与与与和认可,车主极有可能先向保险公司索赔,甚至到法院,劳民伤财,费时费力。五、受害人出院后,应及时保存住院期间的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书、住院期间等。CD、X光片、结帐单,并及时复印病历(加盖院章)。便于受害人及时保存证据,为调解、做伤残鉴定和诉讼做准备;而且,防止医院由于可能产生的医疗事故篡改病历。6、受害受害者需要转院治疗,必须有原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否则不得擅自转院;如果需要用药,受害者不得擅自购买其他医院或药店的药物。除非原医院同意,否则在法庭上得不到法官的支持,受害者只能自己掏钱。7、受害者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应仔细阅读主治医生出院的诊断证明。如果受害者属于老幼病残孕型,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要求医生在诊断证明上注明加强营养,需要专人陪护的医嘱,为以后调解和诉讼中主张出院后的营养和护理费奠定事实依据。8、受害人伤势严重的,应当在治疗结束后及时委托国家司法部门公告的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受害人需要长期护理依赖的,应当进行护理依赖鉴定。如果受害人的伤残与其原发病可能有关,应征求法医意见,尽可能进行因果关系鉴定。9、受害人起诉时,将驾驶员、车主、保险公司同时列为被告,可以避免因单独起诉其中一方而导致相互推委现象。而且被告多了,赔偿金就有保障了。
道路处理原则 公安机关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方面有人力、有经验,由公安机关现场处理纠纷,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方便群众和降低诉讼成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1、和解 双方就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我建议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 2、调解 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交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对于不构成成伤残等级的交通事故案件或财产损失已经被双方保险公司定损理赔的,我建议当事人可以选择在交警的调解下解决。 3、诉讼 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对于一些重大交通事故包括已经构成伤残的交通事故、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选择诉讼的方式更有利于受害者最大限度的维护合法权益并从根本上解决交通事故中的问题,比方说以上二种方案中一般都不会赔偿精神损失费、同时不具有国家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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