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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
是的,股东大会可以在撤销之前做出新的决议。同时,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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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指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财产有分配的权利。股东对其出资的所有权就直接体现受益权、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上。股东能够得到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的前提条件是公司依法进行清算时,其全部财产在向公司全体债务人清偿债务之后尚有剩余。也就是说,公司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权优先于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各国公司法均一方面规定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具有分配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规定了禁止未清偿公司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条款。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照前列顺序清偿完毕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责令改正,并对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有哪些的答案如下:《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法释〔2006〕3号)第三条规定“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公司法》二十二条之规定,超过60日的不仅仅消灭胜诉权,同时也消灭起诉权,属于除斥期间。 股东会决议可撤销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会议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会议地点: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______分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______召集,执行董事______主持,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本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表决通过本公司_____分公司注销事宜。截止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与本公司______分公司相关的清算工作及银行基本账户注销工作已经完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即日起开始办理_______分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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