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合伙人:甲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乙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原甲方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出租的位于南宁市三塘镇村的土地合计___200___亩(土地范围:详见附图)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给乙方,主要从事经营。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条对农村土地的定义来看,土地承包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鱼塘是属于用于养殖的农业土地,是土地承包法调整的范围。在实际工作中,鱼塘用土地也被称为“水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4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4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