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特定事由的解散:①营业期限届满或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②合并或分立时需要解散公司;③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2、无特定事由可由会决议解散。...
1、特定事由的解散:①营业期限届满或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②合并或分立时需要解散公司;③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2、无特定事由可由会决议解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提出解散的人包括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起解散诉讼的条件有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清算程序一般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债权申报。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3)清理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清偿债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的,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717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