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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前办理过土地使用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到土地管理部门查阅档案,并登报声明遗失后补办土地使用证;如果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就要到土地主管部...
以前申请过土地使用证的,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并在报纸声明遗失后申请土地使用证;未申请土地使用证的,应当向土地主管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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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土地证的地点通常是在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大厅窗口,如果你所在的地方在乡镇,则可以将资料提交给所在乡镇的国土资源分局、所,由他们收件办理。2、有些地方已经将单位的办事窗口集中在行政事业服务核心,则可以将材料提交到国土窗口。3、对于委托他人办理土地证书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代理人。对于通过赠与、继承方式获取房屋产权的,还需提交书及原土地证书。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土地使用证是国家颁发的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认可的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无效的,但如果到期后不及时续期的话可以因为期限已满导致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证的续期是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的,税率与所处土地的使用情况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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