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时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匿报、谎报货物重量或者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或者...
铁道部和铁路管理机构实施,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没有法定依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处罚,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为了规范铁路运输安全行政处罚行为,保障铁路执法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铁道部或铁路管理机构实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案件承办人以及相关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超越法定权限的;(二)违反法定程序和期限的;(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四)擅自改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的;(五)处理结果显失公正或没有法定依据的;(六)所办案件认定事实不清,主要依据不足的;(七)违法实行强制措施、检查措施或执行措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八)滥用职权,违法执法,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九)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十)行政执法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谋取其他利益或者截留、私分罚没财物,使用、损毁扣押、查封、登记保存财物的;(十一)其他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3人已浏览
2,151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2,4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