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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对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 2、《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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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不服行政决定的情形,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拘留的复议期限 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当地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部门如上一级公安局复议。行政拘留复议期限为知道该行政的具体之日起60天内。
我方在收到民事判决后,放弃了上诉,而准备向检查院申请抗诉,请问在多长时间里抗诉属于有效?而且我听说申请抗诉是免费的。是真的吗?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诉。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限为原审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但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没有期限限制。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不收取案件受理费。根据我国《》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用。民事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等。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与民事当事人的地位大不相同。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检察院有权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民事诉讼法》第186条),即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必须无条件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不应当向当事人收取所谓的或任何其他费用。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颁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28条也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再审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该《办法》所规定的诉讼收费类别中亦无任何收取“保证金”的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7条更是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的再审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当事人不需交纳诉讼费用。但复制费用可以由当事人承担。(以上意见由本栏目编辑人员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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