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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审核一般情况下需要15个工作日。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
公租房申请表提交后进入审核配租流程: (一)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二)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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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表提交后进入审核配租流程: (一)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二)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复审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房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为了不让申请人错过机会,他们特别安排了专人专线,每天给未能按要求前来的申请人打电话。反馈信息显示,没来的三分之一人群中,部分是居住条件变更主动弃权的,还有换了电话号码没到房管局变更的。需要提醒的是,符合选房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参与选房申请的,其轮候资格将被保留,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已取得此次选房资格但未有房源可选的、未在此次选房范围内的申请家庭配租资格也仍有效。另外,还需提醒的是,本次公租房资格复核受理截止至9月20日17时。选房申请人前往获得资格证的原所在区房管部门办理。受理计划公告显示,槐荫区房管局受理总数最少,8月25日即可完成按号受理阶段,天桥区房管局要到9月13日才能完成。各区结束按号受理阶段后仍将维持受理状态到9月20日截止时限。错过原定办理顺序的家庭可在其后至9月20日截止日期的时间段内择机办理。
城区住房保障部门接收材料后,将申请材料移交城区民政部门核对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城区民政部门核对后提出核对意见并将材料送回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复审合格的将材料移交市住房保障部门。复审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城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城区民政部门复审工作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城区民政部门10个工作日,城区住房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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