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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
贩毒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在不知道毒品品种的情况下,是不能给出量刑建议的。在不知道毒品品种的情况下,是不能给出量刑建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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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痛痛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持有冰毒(甲基苯丙胺)600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冰,毒,又称甲,基,苯,丙胺,如果购买纯粹是为了自用的,则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是为了贩卖而购买的,则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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