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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属于共同债务的,首先由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的,由各自的财产清偿。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原债务人单独偿还。
我国的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时一般均等分割。《》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当然是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支付,那么更自承担余下债务的50%。第二十三条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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