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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63条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
一、什么是根本违约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制度。设立根本违约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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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技术创新,并依据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或者行业合理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合理估算经营者的经营收益。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调查;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实施调查工作。
买卖合同中,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来确定价款,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参考相关条款以及合同目的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认价款的,可以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买卖合同中,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来确定价款,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参考相关条款以及合同目的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认价款的,可以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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