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打以下电话投诉: 1、12021环保热线 12021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施工时未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居民可以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打以下电话投诉: 1、12021环保热线 12021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可以打报警电话110 110报警服务台以维护治安与服务群众并重为宗旨,除负责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还接受群众突遇的、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 扩展资料 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噪声法》对噪音扰民行为并没有提出声响一定要达到多少分贝才构成噪音扰民的必要条件。 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八条 国家对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生产、禁止销售、禁止进口的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设备名录。 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进口者必须在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列入前款规定的名录中的设备。 第十九条 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已经构成了侵权,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八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九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二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器材,影响他人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装修活动的。或在晚间休息时段进行突击装修影响他人生活的,对于此类噪音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其次如果是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由环保部门投诉对其实施监管。如果是零售乱摆的小贩发出的噪音,有的还使用高分贝的喇叭进行宣传销售,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由城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6人已浏览
287人已浏览
424人已浏览
3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