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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可以在退休的时候,办理一次性补缴的,之前没有社保帐号,也是不能补缴的...
照职工工资.5到1;工伤保险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1%;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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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以下三种情况不要缴税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p>;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各地社保缴费有差异;,个人缴费比例为8%,详询12333或者咨询当地社保经办部门,一般都是由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以下是以2017温州为例的社保缴费比例;生育险是不可以在辞职后自己缴纳的,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并进行相应浮动,仅供参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单位缴费比例为5.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7年5月1日起由原来的1%下调为0.5%(4月份仍按1%执行);工伤保险单位基准费率按行业类别划分,门诊统筹单位缴费比例为3%,公务员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为2%,在职公务员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0.5%!。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二)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三)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四)确定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五)合理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条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二)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三)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四)确定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五)合理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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